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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市2015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购的公告

2015-08-31 15:25 晋城新闻网

依据山西省和晋城市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申购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房源数量

市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共计2567套。其中:市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南部地块)2060套; 市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北部地块)507套。

(二)销售价格

市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南部地块)均价为4200元/ m2,市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北部地块)均价为3800元/m2,单套房屋价格由开发商根据房屋户型、楼层、朝向、品质等因素拟定并报市物价部门核定后,于销售前公布。

二、申购范围

高平市所辖的十六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申购时间:

2015年8月3日——12月31日。

四、申购地点:

南部:南部限价房接待中心(坪曲线第二水厂对面)。

北部: 北部限价房接待中心(原磷肥厂,锦盛苑小区南侧)。

五、申购对象

(一)具有高平市户籍的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二)在高平市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务工的非高平市户籍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三)应聘于高平市范围内从事服务的各类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六、申购条件

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推举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

(一)本地家庭提出申请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具有高平户籍。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160元;

3.申请家庭在高平市建成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8平方米以下(本方案建成区范围指:市内的29个居委会和张家坡村、汤王头村、崔庄村、徐庄村)。

4.家庭财产低于60万元(含)。

(二)外来家庭提出申请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高平市区范围内工作(务工、经商、灵活就业)、居住一年以上;

2.外来家庭同时需满足(一)项2、3、4条等要求。

(三)应聘于高平市范围内从事服务的各类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其他要求

1、本方案所指家庭是指一对夫妇和未成婚子女、一对夫妇无子女、单亲带未成婚子女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单身年满25周岁。

2、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已保障家庭提出申请,需先腾退原保障房。

七、咨询电话

南部限价房: 0356--5687777

北部限价房: 0356--5259966

详情可见:高平新闻(报纸)

高平政府网

(http://www.sxgp.gov.cn)

高平市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gpjsj.com)

高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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