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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级公立医院实施收费改革

2018-02-07 17:38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记者吕媛报道 为了进一步简化诊疗过程,节省治疗费用,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二级及以上市级公立医院的入院病人凡符合所列单病种付费疾病的将实行按病种收费价格。

据了解,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我市组织有关临床专家,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中的通知》中规定的320个病种目录临床路径,选择发病原因明确,发病机制清楚,并发症、合并症较少的105个病种作为我市开展的按病种收费项目,并抽取了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为样本医院,对这些病种按照历史费用法和项目累加法计算病种的平均成本,再充分考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障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出收费标准。

本次选定的105种疾病实行按病种收费,各病种价格中,血液、血制品和组织器官移植的供体均属“除外内容”,在规定的“除外内容”外,不得再向病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此外,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项目可另行收费。执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医疗机构要向患者出具“按病种收费清单”。

市卫计委医改办主任王建平告诉记者,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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