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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首张“30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8-07-07 10:35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7月2日,市工商局为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景西路店颁发我市首张“30证合一”营业执照,我市“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

今年6月份,省公安、人社、住建、商务、文化、海关等1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原有改革基础上,再将14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30证合一”。原山西省公安厅办理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公章刻制备案,山西省财政厅办理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山西省人社厅办理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山西省住建厅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山西省交通厅办理的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备案,山西省农业厅办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山西省商务厅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山西省文化厅办理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山西省旅发委办理的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山西省工商局办理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理的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山西省粮食局办理的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山西省气象局办理的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和海关办理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等25项涉企证照事项,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一起,共同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多证合一”改革的实质是“减”不是“合”,主要目的是通过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环节,最终实现减证增效,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供;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

“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再不用为了仅仅去政府部门挂个号、备个案、提交一下信息而四处奔波,费时费力。同样的信息,企业向政府部门提供一次就够了。采取“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实现相同的信息和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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