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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通告

2018-08-14 17:34 太行日报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和《山西省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晋城市主城区周边主要道路对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限行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1、晋城市城区、泽州县辖区所有高速路出口通往市区方向道路。

2、晋城市城区、泽州县辖区通往市区方向的主要国省道路。在晋城市城区、泽州县辖区通往市区方向主要道路设立限行点,禁止限行车辆通过限行点进入市区。限行点具体设置位置:207国道南义城限行点、207国道背荫桥限行点、207国道新房洼限行点、陵沁线崔庄限行点、陵沁线夏匠限行点、陵沁线马窑头限行点、晋高一级路与南牛线交叉口限行点、晋张路丹河桥限行点、环城高速南村限行点、牛浪路牛匠限行点、龙司线泊村限行点。

二、限行车辆: 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

三、限行时段:全天。

四、通行原则:所有重型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应当优先选择高速路通行。

五、绕行线路:

207国道:高平方向驶入的管控车辆,由南义城收费站上长晋高速通行;碗周线、207国道方向驶入的管控车辆,由天水岭收费站上晋济高速通行。

陵沁线:陵川方向驶入的管控车辆,由晋城北收费站上长晋高速通行;川底、东沟方向驶入的管控车辆,由泽州北收费站上环城高速通行。

晋高一级路:高平方向驶入的管控车辆,经南牛线分别由巴公收费站和泽州北收费站上环城高速通行。

重型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应当在限行点附近上高速公路通行,禁止进入市区方向。

六、为创优营商环境,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餐饮经营、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限时间、限路线通行。

七、加强应急应对,如遇恶劣天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况,高速公路可按应急方案向下分流车辆。

八、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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