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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盐务管理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盐要选择正规盐业公司

2019-01-11 17:39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近日,运城市盐湖区法院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山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认定沧盐银山公司山西分公司夏县销售网点存在销售人员并未取得销售资质等问题,认为运城市盐务管理分局扣押查封违法盐产品的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鉴于此,晋城市盐务管理分局也提示广大消费者、食盐经销商,一定要从正规的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盐业公司购进食盐,目前,晋城地区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为晋城市盐业公司以及各县盐业公司。

据了解,2018年7月3号,运城市盐务管理分局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对沧州盐业集团银山食盐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所有的沧盐牌食盐产品予以扣押。2018年9月6日,该公司将运城市盐务管理分局诉至法院。(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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