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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9-02-28 11:45 太行日报

(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

2018年主要工作

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出台《晋城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并制定38项具体措施落实该“实施意见”。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3件360人,提起公诉47件327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87件1344人,提起公诉1815件2600人,案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01%、22.93%;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68人,不起诉85人;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0件65人,提起公诉47件116人。

二、倾力做好民生检察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6件6人,提起公诉11件12人;起诉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件8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件2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4件。二是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件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三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96件,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件11人,帮助21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76万元。为5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7.24万元;依法批准逮捕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犯罪11件13人,提起公诉11件18人。

三、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取得新成绩。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59人、撤案1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5件,纠正漏捕30人漏犯41人;提出抗诉39件,改判13件,发回重审7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6件;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143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4件。二是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取得新成效。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4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5件,受理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2件,提出监督意见29件,采纳30件(含上年积案1件),采纳率100%。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0件。

四、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创新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件73人;二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全市两级检察院院领导办理案件1977件。三是切实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大力推广、深度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量刑建议辅助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司法办案的效率大幅度提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1个集体、3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全省“第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先进集体”,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奖”,阳城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2019年工作安排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进一步引深“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

二、切实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主攻三大目标、打赢三大攻坚、补齐三大短板、干好三件大事、守住三条底线”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晋城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聚焦“十项重点工作”,创优发展环境。一是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投身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严厉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二是依法惩治影响开发区建设发展、城区改造、新区建设的犯罪,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创优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着力维护市场秩序。

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晋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以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持续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积极参与打击非法宗教、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人数众多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四、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做好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严厉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努力实现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全面均衡发展;三是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

五、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创新力

一是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三是着力强化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四是深入推进“树立品牌、打造亮点”活动。

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争创新时代一流检察工作业绩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四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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