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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召开新闻发布会 两部《条例》将于下月起施行

2019-12-09 16:42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记者 宋岳廷 刘亚男)12月6日下午,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和晋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即将颁布的《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和《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宣读发布和解读。

《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以及《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作为晋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重要立法项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协同各相关政府组成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在大量调研、修改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后,又分别组织了征求意见和论证工作,按照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效果的原则,在8月底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两部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两部《条例》均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这两部《条例》较好地吸纳了发达省份及地区的先进经验,同时也结合晋城市地方实际设计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具有地方特色。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共设六章40条,包含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保障与产业促进、法律责任、附则;城市绿化条例共设五章46条:包含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斌胜在讲话中指出,《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着眼规范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立法层面的引领推动作用和制度化成果必将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着眼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关注的是群众的环境权益,突显的是“生态立市”的目标要求,条例的出台将会为美丽晋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部《条例》制定出台,对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意义和长远影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学习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要真正把两部《条例》的精神和内容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为建设法治晋城,助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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