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新闻

市区餐饮行业油烟在线监测和管理规范出台 200座以上的饭店需装油烟监控

2020-07-09 18:00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记者 冯通)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有效解决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市区餐饮行业油烟在线监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管理方式。

随着餐饮业的快速发展,面广量大的餐饮油烟逐渐成为环境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对人的身体健康、出行安全以及区域气候都有较大影响,也一直是居民环境投诉的热点。“印发《规范》的目的在于,规范餐饮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餐饮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作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范》中明确,市区建成区200座以上的饭店和烧烤类饭店,应当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和晋城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联网,所安装的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作业时,必须开启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油烟浓度不得超过2.0毫克/立方米。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每10分钟计算一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连续3次超标将依法处理。

据了解,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实行监管分离的运行模式,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负责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全天候监控、调度和问题转办;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负责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及反馈,城区环境监测部门配合进行现场比对监测;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负责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据悉,餐饮单位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连续20分钟超过2.0毫克/立方米时,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自动发送预警信息至监管部门负责人和餐饮单位负责人,提醒其油烟排放已短时超标请及时处理,同时将超标情况直接发送至微信工作群,对超标餐饮单位进行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餐饮单位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连续30分钟超过2.0毫克/立方米时,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通过网格化指挥平台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下达任务,要求属地监管单位和监测部门40分钟内到达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开展比对监测,并依法处理。

微信分享用图
热门评论
朗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