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1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对第二类疫苗实行网上阳光采购的通知》。《通知》明确,全省乡镇以上(含乡镇、社区)2070个开设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第二类疫苗阳光采购,未列入名单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接种门诊所需的第二类疫苗,由上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阳光采购并配送。《通知》明确,各类疫苗接种单位要建立阳光采购疫苗台账,逐条记录阳光采购疫苗的采购、配送及使用情况。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接种单位实施第二类疫苗阳光采购的日常监管,确保辖区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采购权阳光透明。省、市两级疾控中心负责对第二类疫苗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
按照要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向接种单位明确,接种使用的第二类疫苗必须是从资质合法厂商购买或上级疾控中心配发,并且录入山西省疫苗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阳光采购监管系统的疫苗,严禁从非法渠道购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实时掌握本辖区内各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的采购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辖区所有接种单位的二类疫苗全部实行网上阳光采购。 (据《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