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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教育部门出台新举措:10月底前回流原籍可享“分配指标”

2012-06-29 14:51 太行日报

根据山西省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今年晋城市教育部门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均衡教育资源。昨天,市教育局又专门下发了《关于2012年市区初中学生就读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市区初中择校生、借读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工作进行了细化。通知称凡符合相关条件,在今年10月底前“回流”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当年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近年来,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一所理想的高中,通过择校、借读等方法让孩子到师资力量较强的市区初中上学。然而这一做法却造成部分学校班容量过大、另一部分学校学生较少的失衡现象。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晋城市从2009年起实施“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制度,即把优质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学校,没有达线的考生可以在自己的学校内进行排名,达到一定条件的考生即可到优质高中上学。

根据规定,择校生和借读生不能享受优质学校分配指标,只能通过普通统招计划录取。今年为了鼓励这两类学生返回原籍学校就读,市教育局特别提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回流到原籍就读的择校生和借读生,可给予一次性特殊照顾,享受分配到校指标。同时,还增加了“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分配指标数额,把晋城一中50%的招生指标、晋城二中20%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各初中。

据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区范围内流出学生的学校包括晋城四中、晋城五中、实验中学、凤台中学、中原街中学、矿区中学、晋城七中、晋城八中、晋城九中、晋城十中、星河学校、凤鸣中学、古矿中学、王台矿中学、凤凰山矿中学、西上庄中学、钟家庄中学、北石店中学。

可以接受回流学生的学校包括:城区的西上庄中学、钟家庄中学、北石店中学;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的所有初中学校;市内民办初中。其余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学生回流,如有特殊原因的变动,属转学,按不能享受优质高中分到初中招生指标对待。

市教育局明确了回流对象为2012年9月1日升入初二、初三的市区学校初中学生,回流学生可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持户口本、学籍卡、学生成长记录册到户籍所在县教育局基教科登记,县局基教科加盖全市统一的“2012年回流学生章”,集中办理回流手续,介绍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电子学籍仍留在流出学校。

据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晋城一中和二中的指标主要分配到城区、陵川、泽州、沁水以及市直、民办初中学校。高平市和阳城县的学生回流后,可享受当地教育部门推出的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记者了解到,今后晋城市还将继续深化优质高中统招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2013年要把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初中学校,2014年提高到70%,并逐年增加;同时逐步扩大优质高中参与分配指标的学校数。(记者赵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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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分配计划出炉

晋城一中分配出550个招生指标

本报讯 记者赵明德报道 近日,2012年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分配计划正式出炉,晋城一中和晋城二中分别分配出550个和159个招生指标。

今年晋城一中和二中分别将50%和20%的指标分配到城区、陵川、泽州、沁水以及市直、民办初中学校。其中,晋城一中分配的指标数为城区146个、泽州县294个、沁水县20个、陵川县24个、市直、矿区及民办学校66个,共计550个指标;晋城二中分配的指标数为城区45个、泽州县88个、市直、矿区及民办学校26个,共计159个指标。

据介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为“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方面,晋城一中在市直初中和陵川县、沁水县的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30分以内,包括城区12所初中在内的其余初中学校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以内;薄弱初中在统招录取线下40分以内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可降低统招录取线下100分以内,从高到低投档,只录取一名学生。另外,晋城二中在市直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30分以内,其余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40分以内。

为了保证分配计划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晋城市还完善了公示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还将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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