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泽州县国家税务局委托泽州浦发村镇银行顺利开出第一张发票和完税证,开票金额为78400元,税额2283元。
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制度之一,委托代征税款对于加强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防止和减少税款流失具有重要意义。泽州县国家税务局委托浦发村镇银行代征税款、代开普通发票是县局推动税企合作的有益尝试,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省局“便民税务、智慧税务、效能税务”精神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地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尤其是“营改增”之后,零散税收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需要代开发票的临时纳税人激增,极大地增加办税服务大厅工作量,排队拥挤等问题的诱发,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临时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委托代征业务开展后,纳税人可以就近在浦发村镇银行网点开具普通发票并办理缴纳税收业务,而且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减轻了税务人员工作负担。与此同时,利用市局开发的委托代征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所有代征网点的代开次数和金额进行总体控制,便于代征单位风险防控,提高了纳税遵从,确保了税票、发票使用安全,税款按期入库。(席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