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09:05 太行日报
日前,泽州县环保局对泽州县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将猪场外化粪池废液排入田地内渗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随后,该局对违法排污合作社进行了处罚,并首次将适用行政拘留的合作社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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