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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

2016-07-28 09:10 太行日报

(第一批)

近日,收到山西省环境保护晋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第一批8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平市河西镇新庄村和焦河村交界处一煤场污染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高平市河西镇新庄村和焦河村交界处有一煤场,存在粉尘污染和排放黑水现象。该煤场为“焦河村肖龙储煤场”,无环保手续。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16年7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煤场未组织生产,场地堆有原煤约5000余吨,全部采取了苫盖抑尘措施,建有一套简易煤炭筛分设备,现场未发现有排黑水现象。

针对该煤场属于土小企业的性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对该煤场立即取缔;2、限十日内将所有生产设施拆除,存煤彻底清理;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高平市环保网格化管理职责规定,经河西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监管直接责任人焦河村委副主任张永忠党内警告处分,对监管重要责任人焦河村委会主任王贵龙进行诫勉谈话。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高平市政府要求河西镇政府和焦河村根据环保网格化监管职责认真履职,高平市环保局加强督查,按期完成取缔任务。

二、巴公工业园区污染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问题反映中的巴公工业园区,位于泽州县北部,规划总用地面积18.82平方公里,目前,入驻有煤化工、钢铁、铸造等企业10余家。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16年7月22日至23日,市、县环境监察人员对巴公工业园区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发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锅炉除尘灰、锅炉渣未采取密闭措施;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二、三期项目物料堆场部分未覆盖,出入货运车辆未冲洗;泽州县臻远建材有限公司和晋城市通达亿商贸有限公司部分物料露天堆放;龙司线巴公园区境内道路破损严重,造成交通运输扬尘污染。

对此,晋城市环保局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予以了立案查处;泽州县环保局对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覆盖物料堆场(已完成),并于2016年7月24日前完成出入货运车辆临时喷洗设施建设,2016年9月22日前完成冲选车间的建设(目前已在制定建设方案);泽州县环保局对泽州县臻远建材有限公司和晋城市通达亿商贸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泽州县人民政府责成巴公镇人民政府立即进行道路清扫和洒水作业,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已完成),2016年9月30日前龙司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

同时,市环保局和泽州县环保局分别对巴公镇政府、晋煤集团、兰花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天泽集团相关6名负责人及相关企业10名负责人进行了告诫性约谈。

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对环保科科长郭建光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1000元、对水汽车间主任张建伟罚款1000元;山西天泽集团化工厂对原料车间负责人刘小东给予停职检查三个月,罚款2000元;泽州县臻远建材有限公司对生产厂长李祥发给予开除处理;晋城市通达亿商贸有限公司对生产厂长张军利给予开除处理。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由于巴公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二氧化硫、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量大,巴公镇人民政府和巴公工业园区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巴公工业园区的污染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是由泽州县环保局巴公分局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

三是泽州县环保局对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福盛钢铁公司颗粒物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巴公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其建设项目共分四期, 前三期经环保验收并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四期300万吨/年精品钢工程已经在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委备案,目前正在办理环保备案手续。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泽州县环保局在此前已于5月26日对福盛钢铁公司钢渣堆场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了按日计罚,连续处罚4日,处罚金额20万元。7月22日调查组详细检查了该企业每一个排污节点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并查看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近期监测数据,主要排放源均为达标排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二、三期项目物料堆场部分未覆盖,出入货运车辆未经冲洗,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扬尘污染。

对此,泽州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物料堆场立即进行全覆盖(现已完成);二是两日内完成出入货运车辆临时喷洗设施建设(现已定购了四台喷洗设备),两个月内完成冲选车间的建设,目前正在制定建设方案;三是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对生产副总林成用给予降级处理,处罚年薪2万元;

(三)下一步计划

泽州县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紧盯企业的各项整改任务,确保该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四、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距离高平市南城办事处北陈村太近,生产过程中的噪音以及呛人的气味和粉尘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一)基本情况

山西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高平市南城办事处北陈村北侧,设计生产规模为36万吨合成氨、4万吨甲醇、60万吨大颗粒尿素。该项目总投资15.24亿元,占地面积约520亩。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及通过市环境监控中心查阅该公司2016年7月10日至今的废气排放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2016年7月21日,晋城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晋市环监声字〔2016〕第014号)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超标排放,对此,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7月23日进行了立案处理,并对4名企业负责人、晋煤集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性约谈,同时,晋煤天源化工公司对安全环保部部长刑树杰给予停职处理,并罚款2000元;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依法查处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佳润尚城三期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及佳润小区北侧颐翠路多家饭店直接将泔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问题。

(一)佳润尚城三期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

1、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佳润尚城三期工程在中考考试前夕,为避免中考期间对考生造成影响暂停了施工,近期为了赶工期连夜进行了施工,因此,施工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了影响。

2、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对此,开发区管委会作了如下处理:

一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立即书面通知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防止施工扰民的措施。

二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作出保证: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扰民;2、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保护周边环境卫生。

3、下一步计划

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该工地的整改落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日常监管,避免再次出现噪声扰民问题。

(二)佳润小区北侧颐翠路多家饭店直接将泔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问题:

1、基本情况

佳润小区北侧共有21家饭店,污水均接入小区污水管网,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秘制小龙虾(饭店)污水管道排污不畅,没有及时进行疏通,私自将含有油污的残渣未经处理通过私接管道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另有两家饭店直接将油污水直接倾倒在市政管网入口附近的路面上,从而造成了污染,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2、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16年7月22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第六执法大队根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七款对3家饭店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

一是对颐翠路秘制小龙虾饭店未及时清理污水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没收私接管道;

二是对颐翠路清汤饸饹、酸菜肉丝饸饹两家饭店直接将污水倾倒在人行道上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3、下一步计划

由物业公司(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配合建设单位(晋城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天之内对小区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并在日后定期检查、确保畅通,加强对经营户的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六、沁水县花园路“老七饭店”等饭店在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沁水县花园路“老七饭店”位于沁水县城花园路586号和596号,周边有四川老七饭店、旭东大盘鸡店、君忆园饭店、张雷牛肉丸子面饭店、二凯饭店等5家小型饭店。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沁水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7月21日下午组织环保、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及龙港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发现,造成污染的原因是“老七饭店”等厨房没有配备建设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厨房烹炒时产生的油烟用排风扇通过十余米左右的封闭烟道排在饭店南侧路边,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沁水县环保局对“老七饭店” 等5家小型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建设安装厨房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和油烟排放专用烟道,关闭厨房对外开放的窗户,在整改完成前停止产生油烟的烹炒作业,并限期于2016年8月2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暂扣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龙港镇人民政府责成社区协调出租房主督促饭店转营其它或收回出租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沁水县政府将组织县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龙港镇人民政府,继续对“老七饭店”等5家小型饭店厨房油烟污染问题加强监管,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停业措施。

七、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中部(西大街附近)生活垃圾乱堆无人管,村委一两个月拉一次,夏天有恶臭气味排出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共1550户,常住人口5500人,是巴公镇第一人口大村。全村划分为5个卫生责任片区,分别是:东街片区、西街片区、南街片区、北街片区和商品房区。有村级环卫队一支,环卫工人11名,垃圾车10辆。环卫队分两组,一组6名工人负责每天清扫公共区域卫生,二组5名工人负责每天早晨6至8点定时收集垃圾,收集完毕后清运到渠头村东虎沟垃圾填埋场。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7月22日下午6时,经现场调查,巴公镇渠头村西大街南头路边确有一处生活垃圾,已于7月23日上午8点前全部清理完毕。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由于近期连续多日大雨,通往村东虎沟垃圾填埋场的道路泥泞,部分路段冲毁,运送垃圾车辆无法通行,以致垃圾未及时清理。二是该村人口多,管理难度较大,环卫队每天早晨6点至8点定时清运垃圾后,部分群众没有按时清倒垃圾,后续管理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泽州县爱卫办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两日内用炉渣铺垫通往垃圾填埋场的道路,解决垃圾车辆通行问题(目前,虎沟垃圾填埋场道路已用炉渣铺垫通畅);二是在关键节点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解决部分群众临时垃圾无处倒的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卫意识,倡导督促群众每天定时清倒垃圾。

(三)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村内街道有人清扫,临时垃圾有处存放,日常垃圾及时清运。

八、陵川县东掌村石灰岩厂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东掌石灰岩厂位于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东南,建设规模为年产石灰岩15万吨。该企业2015年取得《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等手续,县环保局也于2015年9月25日对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现场核查后发现该公司配套的主要环保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但未向环保部门提交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存在擅自生产经营、违法排污行为。

针对存在问题,7月23日,陵川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手续,并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当日,该企业已停产。

(三)下一步计划

由杨村镇政府派专人监管,督促其按要求完善环保设施,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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