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仁达 组织保障坚强有力、产业扶贫有声有色、异地搬迁雷厉风行、生态脱贫拓宽增收、教育扶贫提升内功、民生保障筑牢底线……2016年,我市脱贫攻坚呈现良好局面。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特意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和集中讨论,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实效,我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47个部门单位成员组成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为落实脱贫攻坚精准方略,我市集合多方力量,对全市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218个贫困户集中的低收入村,实现了单位领导包村、党员干部包户两个全覆盖。173名市、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513支帮扶工作队和410名“第一书记”,积极入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
为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我市注重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大力发展脱贫产业,变“输血”为“造血”,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筑牢脱贫攻坚的产业支撑。
在实施特色农业产业扶贫中,我市利用市财政专项产业扶持资金共培育特色农业产业项目108个,现已全部开工建设,可覆盖贫困人口8000人。在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中,全市共安排光伏扶贫项目38个,建成后可覆盖650户、2100人。在实施乡村旅游扶贫中,我市共申报省级旅游扶贫项目村34个。两个重点贫困县的8个省定旅游扶贫试点村已经确定,正在实施过程中。在实施企业产业扶贫中,省分配到我市的产业扶贫投资任务9亿元,目前企业已累计完成投资9.68亿元,涉及32个企业产业扶贫项目。
针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在实施易地搬迁工作中,从搬迁群众的增收致富、安居乐业着眼,全面统筹考虑,形式灵活多样,努力实现安置区基础设施与周边群众共享,易地搬迁与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同行。目前,全市规划建设集中安置项目20个,已竣工8个,其余均在建设过程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市委、市政府着重突出两县(沁水、陵川),围绕两山(太行山、中条山),聚焦两河(丹河、沁河),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林业部门牵头组建了25家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贫困人口不低于60%),参与太行山绿化、森林抚育、村庄绿化等林业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收益。沁水县注册的18个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共计399名社员,其中贫困人口344名,占总人数的83.7%。在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基础上,我市按照省定政策继续对贫困地区退耕还林户进行补助,涉及1242个贫困户、2889名贫困人口。利用国家和省级林业项目设置林地资源管护岗位,优先选聘具备一定条件的贫困群众为护林员、防火员,参与林业管护,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引导并鼓励贫困群众利用自然优势发展林业产业、林果产业促脱贫。2016年,我市实施省级核桃提质增效项目1.9万亩,按每亩300元连续补助三年,涉及25个贫困村、797个贫困户。
市政府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工作。首先,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整合部门资源,广泛开展以提高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的精准培训,通过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让部分贫困人口成长为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去年全市已完成1450人的培训任务,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600人,千村万人就业培训850人。其次,加大教育扶持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雨露计划”教育扶贫资助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实施学杂费免除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入二本B类以上院校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5000元,对考取高职、中职(中技)贫困生每年资助2000元,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今年,累计资助困难中职生1.09万名、贫困大学生1121名。
为全面落实无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通过政策性保障实现脱贫,民政部门积极完成了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逐户调查、信息比对和补充录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济。同时,提高我市农村低保和“五保”标准及一次性救助标准,实现了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12007户、25188名贫困人口纳入救济保障范围。此外,市政府开展了对全市“三留守”人员和6917名困难残疾人的特殊关爱与救济活动,为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
脱贫攻坚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市还应在以下几方面补齐短板。首先,要继续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要肩负起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真抓实干、亲力亲为。其次,要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我市应在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安排项目方、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精准因村派人帮扶、精准扶贫措施到户、精准考核脱贫效果方面继续发力。第三,要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扶贫先“扶志”,应鼓励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制订有针对性的脱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