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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第二十三批14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

2017-05-28 08:44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日前,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三批14件群众反映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24日,14件问题已全部办结。

针对有群众举报“阳城县凤城镇辽昌村村口有一家养鸡场,设备简陋,距居民区只有十几米,粪便气味大,刺鼻难闻”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养鸡场为阳城县凤城镇留昌村韩学庆养鸡场,位于留昌村下河村口边,饲养蛋鸡4000余只,属于农村小散养户。该鸡场建于2000年,距附近村民居住点大约20米左右,尚未建立起与之规模匹配的粪污堆沤处理池。对此,相关部门责成韩学庆养鸡场及时清理堆积的鸡粪,做好日常的饲养管理、疾病预防和日常消毒等工作,不得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同时,责成留昌村村委督促养鸡场按照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求,5月25日前建成使用30立方的粪污堆沤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另外,由养鸡厂负责,近期淘汰蛋鸡约1350只,逐步减少存栏量。

针对有群众举报“晋城市北石店镇畅安路每天晚上有大货车经过,噪声扰民”的问题,经调查,北石店镇畅安路为原省道227线部分路段,改建后目前已归市政公司纳入城市道路管理,道路交付使用后严禁大货车通行。对于大货车所属企业在畅安路周边的,采取通行证管理办法,要求有通行证车辆避开高峰行驶。

畅安路夜间大货车闯禁行的车辆,主要是周边乡镇车队拉煤车、福威福盛钢铁运输车及晋煤集团运输车等。这些车辆以往都是绕行二级路(畅安辅路)及环城西路通行,但目前环城西路(小朝路)已被北石店政府封闭,加之晋长二级路北荫桥立交桥未开通不能通行,是这些车辆选择畅安路通行的主要原因。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召集辖区运输企业车队队长11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车队要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办理通行证,确保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不得超速占道成群通行,夜间不得鸣笛,对有通行证车辆实行避开高峰通行管理,对违反禁令标志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同时,利用监控卡口进行抓拍处罚,加强夜间巡逻查处力度,对夜间闯禁行车辆进行处罚。

针对有群众举报“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有一家石料厂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村民林地”的问题,经调查,陵川县东掌石灰岩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年产石灰岩15万吨。该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2016年8月16日,陵川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6年7月23日,陵川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擅自生产经营、违法排污行为下达了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10万元。今年5月11日,陵川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物料堆场石粉、石料未苫盖等问题罚款5万元。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治期间,动力供电设施已查封,石粉、石料已进行了苫盖,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已进行了全封闭,并采取了隔音措施。检查时,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使用林地符合占用林地规定。对此,陵川县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其违法生产行为

针对有群众举报“城区金丰小区的路边开了多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油烟机噪声十分影响居民生活休息”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区域共13家饭店,其中12家饭店证照齐全,多家饭店的排烟管道离居民户不足10米。在经营高峰期,小区底商用作饭店的商铺同时启动油烟机,在排放油烟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居民户正常生活。经城区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噪声超出国家法定要求的相关标准。另外,9家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饭店,4家未安装,其中1家不产生油烟。对此,城区钟家庄办事处及城区环保局与小区物业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要求饭店经营者在五日内将噪声较大的排气装置更换成静音装置,并对排烟管道加装隔音装置,同时要求饭店经营者及时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联系,积极采纳小区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按时完成整改,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城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重进行处理。针对3家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问题,市执法局于今年5月23日分别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5月24日,对3家饭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立案,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委托监测部门对9家饭店进行油烟排放鉴定。另外,还将1家证照不全的饭店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针对有群众举报“阳城县白桑乡下淇汭村天海化工厂,离村民生活区过近,生产作业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阳城县天海钡盐化工厂位于阳城县白桑乡淇汭村西南,距离村民约30米,环保手续齐全。该厂从2017年4月11日停产至今,目前正在对照环评审批、验收和新大气法的要求进行整改,该项目环评报告明确指出“不需设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根据该厂提供的2016年6月15日由山西建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厂焙烧炉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蒸汽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对此,责令该厂停产整治期间,严格按照环评审批、验收、新大气法以及《阳城县2017年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等要求,逐项对照,落实整改,未达到标准不得恢复生产。整改结束后,要对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对经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排污的,将严肃查处。

针对有群众举报“高平市神农镇化马村村西南方向的李发财家养了上百头猪,周边气味难闻,生活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经调查,该猪场养殖规模较小,猪场占地面积60平方米,共养殖生猪13头,现场有异味。对此,神农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猪场及周边进行了消毒处理。同时,相关部门责令神农镇政府于5月26日前将该猪场取缔到位。

针对有群众举报“城区钟家庄办事处中原街社区城区政府土地部门把600多亩绿化树木卖给了富士康晋城市中医院、晋城市汽车运输公司,毁坏树木”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富士康梧桐苑项目位于中原街社区,该项目早在2008年已完成征地手续,共涉及征地300余亩,并已将征地补偿款足额拨付给了社区,地面上树木多数为市园林局种植。而富士康梧桐苑项目一期工程占地106亩,市园林局已将一期工程涉及的120亩林木移走,二期工程未开工,剩余180亩林地市园林局尚未转移。另外,晋城市中医院项目拟征占中原街社区土地,目前该项目进行了选址规划公示,还未进入办理土地手续阶段,尚未涉及树木移植及地面附属物补偿相关事宜。晋城市汽车运输公司于2013年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中原街社区38亩的土地使用权,中原街社区按国家标准收到了土地补偿款,市园林局已将该38亩林木移走。上述林木除市园林局移走部分,现场地剩余部分分布不均,密度不大,日后工程启动后相关树木移植工作由市园林局具体安排。对此,城区已责成钟家庄办事处和中原街社区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的职责,对辖区内涉及土地征用、林木移植、水体污染的工程项目要严格监管到位。

针对有群众举报“晋城市中原西街99号的“巴厘岛水会”大量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空气”的问题,经核查,该商务酒店正常营业,现有一台燃气锅炉正常使用,为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清洁能源,该酒店锅炉使用的燃料是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的管道煤层气,与全市居民生活用气为同一气源,根据该酒店提供的废气监测数据,该酒店燃气锅炉所排废气达标。今年5月22日,城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酒店锅炉废气进行监测,所排废气均达标。下一步城区环保局和钟家庄办事处要对该酒店加大监管,定期对燃气锅炉及餐厅油烟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针对有群众举报“晋城市凤台街晋城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大楼一层有家‘七巧小厨饭店’,安装排烟通道,工作时噪声超标,居民无法正常休息”,经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七巧小厨饭店排烟管道年久老化失修,城区环境监测站对其噪声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饭店排烟设施鼓风机噪声超标。对此,相关部门已要求该饭店立即停止使用排烟设施鼓风机。并限期15天内(6月5日前)完成排烟设施的整改。另外,城区环保局对该饭店噪声超标下达了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通知单。

针对有群众举报“城区西上庄办事处金凤二区西侧常年从附近村庄排出污水,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所在区域为城区西上庄办事处金凤社区二小区西侧,和窑坡村相邻,窑坡村污水管网已接入西环路市政管网,但该村南部有小部分居民区由于地势较低,接不进村内主管网,少量生活污水自行排到了南侧低洼地段,经露天径流约60米后进入金凤社区的污水管网。对此,由窑坡村牵头开挖沟渠埋装地下管网。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两个村(社区)分别负责协调本村(社区)的居民,避免出现其他意外纠纷。目前,窑坡村正在履行“四议两公开”、招投标等程序,预计30天内可完成工程,彻底治理此段污水。

针对有群众举报“晋城市皇城相府、郭峪古城、皇联煤矿、郭峪村、史山村、老窑村、沟底村的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没有处理,最终排到沁河,污染河流”的问题,经调查,北留镇政府已建有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但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目前的服务范围仅为镇区及周边15个村,无法收集皇城、郭峪、史山、沟底等村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经调查,皇城村、郭峪村、史山村、沟底村4村共有常住人口5039口人,建有31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樊溪河或史山河。周围共有5家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处理情况为:山西阳城山城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后抽至山上蓄水池,用于绿化、坑下防尘和消防使用,生活水处理后,除回用后,其余达标排放;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后部分用于绿化、消防和坑下粉尘,部分用于洗煤厂生产用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由洗煤厂回用;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大桥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处理后回用;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史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后,全部用于井下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剩余达标排放;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选煤厂配套建有两座浓缩池和一座3000立方的事故池,一座400立方的废水收集池,和皇联煤业共用一座100立方的雨水收集池。为彻底处理皇城相府、郭峪古城、郭峪村、史山村、沟底村的生活污水问题,北留镇决定将史山河和樊溪河流域各村的生活污水,全部用管网接入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预计9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并与润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对接,彻底解决河道流域各村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

针对有群众举报“泽州县周村镇坂上村有一家养猪场,距村仅100米,臭气熏天;中山村中三鸡场,距河流太近,粪便横流,污染水源;下町村套组下町旭胜养鸡场,粪便污染水库,距村200米,臭气熏天;坪上村后河自然村坂上硫磺厂倾倒冶炼废渣,污染水源,截断长河,变成红色”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共涉及周村镇坂上村、中山村、下町村、坪上村后河自然村4村,其中,坂上村郭永善养猪户,现猪舍3栋,存栏猪12头,建有一封闭粪坑用于还田施肥,圈舍旁有少量干粪用土覆盖,现场能闻到臭味;中三村梁泽顺养鸡户,有180日龄的产蛋鸡765只,鸡舍北10米处有一临时粪坑用于堆存鸡粪还田施肥,现场有粪便溢流现象;晋城市旭胜绿色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鸡场,距居民区为370米,存栏蛋鸡3.7万只,该养鸡场选址符合相关规范,目前该养鸡场采用干清粪自动化处理,鸡粪堆放于堆粪棚,每两天清运一次供大棚菜作有机肥料,堆粪棚于2017年3月通过市、县畜牧局验收,养鸡场位于圪套水库下游,未发现鸡粪排入或渗入水库现象,但现场可闻见养殖臭味;坂上硫磺厂于1979年关闭,现场发现,整个河道基本处于干涸状态,河道边坡有历史遗留废渣(已达40年),表面呈凝固状,边角部分侵占河道,但上、下游聚水点水质未发现呈红色现象,经实地走访,2016年周村镇曾发生40年一遇的洪水,洪水冲刷该河道,但未听说废渣截断长河水事件。对此,泽州县周村镇政府和畜牧部门已于今年5月22日对郭永善养猪户、梁泽顺养鸡户下达了限期整改减栏通知,责成郭永善养猪户、梁泽顺养鸡户于今年8月22日前完成清圈工作,要求晋城市旭胜绿色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鸡场对养殖粪便做到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两处果园)消纳施肥,同时保证每日对堆粪棚及周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同时,泽州县环保局还于5月24日对硫磺厂废渣进行了采样送检,将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针对有群众举报“沁水县郑村镇夏荷村有三个养猪场、四个肉鸡场、一个蛋鸡场、二个养羊户、一个火烧死鸡场、一个屠宰肉鸡场,粪便的气味难闻、污水排入河内,两个煤矸石厂、一个石料加工厂、一个瓦斯发电厂,机器噪声扰民,煤灰漫天,岳城煤矿,生活废水排入河内,污染水源”的问题,经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三个养猪场是沁水县鑫茂养猪专业合作社、沁水县康瑞养猪专业合作社和沁水县盛达养猪专业合作社,前二者距郑村河和夏荷村较近,对村民生活影响较大,反映强烈,而后者建设有防雨、防渗漏粪便收集池、废水收集池;四个肉鸡场是沁水县兴荷养鸡专业合作社、沁水县瑞珍养鸡专业合作社、沁水县鑫意养鸡专业合作社和沁水县鑫龙养鸡专业合作社;蛋鸡场为张拽阳养鸡场,距离村民居住地较近,不符合环保要求,未在相关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两个养羊户是秦委忠养羊户和秦利忠养羊户,该村已搬迁荒芜20多年,前者利用2孔旧土窑圈养,日常在山坡放养,后者利用村集体时的旧房圈养,平时在外放养,养羊300余只;一个火烧死鸡场为沁水县金荷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处理病死畜禽1000吨,该项目环评2014年11月17日沁水县环保局以文批复,2016年11月14日沁水县环保局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运行正常;屠宰肉鸡场为沁水县恒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两个煤矸石厂是沁水县万隆选煤有限公司和王成洗矸场,前者环保手续齐全,检查时该厂未组织生产,场地堆放煤堆苫盖不到位,而后者于2015年底擅自开工建设,今年2月沁水县环保局立案查处,处罚5万元,并对主要设备设施进行查封,现场检查时,临时用房拆除不到位;石料加工厂是郑村镇长顺石材加工厂,未进行竣工环保备案验收,但长期未生产;瓦斯发电厂为沁水县隆鑫瓦斯发电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噪声防治设施不完善,沁水县环保局依据监测报告依法处理;岳城煤矿为晋城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环保手续齐全,该矿洗煤厂场地因地理条件影响和管理不善,长期积聚的煤粉尘较多,在雨天时雨水收集池不能满足需要,导致雨水将煤粉尘冲入南沟河,造成河水发黑,该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目前,对群众反映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沁水县郑村镇政府、县畜牧局按照沁水县制定的相关规定,结合郑村镇实际情况,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方案,拿出具体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制定淘汰搬迁或关停取缔具体措施,6月底完成重新选址和占地规划,11月底完成搬迁或关停取缔,对符合环保要求的要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9月底完成有机肥处置中心设备定购和前期工作,12月底建成投入运营,集中处置养殖粪便。同时,对岳城煤矿洗煤厂场地污水流入南沟河的违法行为、万隆洗煤有限公司煤堆苫盖不到位问题,沁水县环保局立案调查处理,对隆鑫瓦斯发电厂生产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依据监测报告,依法处理。另外,针对夏荷村畜禽养殖环保问题,郑村镇政府对郑村镇夏荷村委进行约谈,岳城煤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严厉追责。

针对有群众举报“高平市三甲镇北李村小区冬季煤场裸露,刮风扬尘大”的问题,经调查,三甲镇北李村小区冬季取暖用煤确实存在露天存放问题,刮风时有扬尘现象,但目前现场没有煤堆。对此,三甲镇政府立即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督促北李村支部村委,在一个月内按照《山西省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原煤堆场地进行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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