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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出台8项社保优惠措施

2017-08-02 17:10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沁水县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集中优势兵力,围绕“一免一扩四提两简”,为全县贫困人员,特别是深度贫困人员,制定了8项社保优惠措施,以养老保险覆盖全部贫困人群,以医疗保险兜底贫困易发点,进一步降低缴费额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升社保待遇。

“一免”是指为深度贫困人员减免200元的养老保险费,由县财政为其代缴,确保了贫困人口的全覆盖。

“一扩”是指将口腔癌、鼻咽癌、喉癌、心脏恶性肿瘤列入县定重大疾病病种。目前可报销范畴已涵盖12类县定重大疾病、24类省定重大疾病和28类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社会保障网被编制得更紧更密。

“四提”是指针对四类病患情形提高报销比例。一是在县域内住院的,在按原政策进行报销的基础上,由县里为贫困人员负担10%,为深度贫困人员负担20%。二是患12类县定重大疾病、24类省定重大疾病的,按原政策补偿70%后,由县里负担10%。三是因患慢性病就诊、购药的,贫困人员、深度贫困人员的补偿比例由60%分别提高到75%、80%。四是进行大病保险报销的,在起付线由10000元降到5000元的同时,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此外,60周岁以上深度贫困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在每月105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贫困人员因病、因年老体弱返贫。

“两简”是指简化两项申报程序。患慢性病的贫困人员,可凭近两年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以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直接在县医保中心进行认定。未在医院就诊,但长期卧床的特种病贫困人员,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人员直接上门认定,确保他们享受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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