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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

2017-08-06 21:11 太行日报·晚报版

据省征兵办日前公布,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按照网上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的程序组织进行,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省征兵办负责人强调,所有应征适龄青年必须参加网上(“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 www.gfbzb.gov.cn)报名,“政治考核表”统一从网上下载打印。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校所在地均可报名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批准入伍。

大学生还需网上打印《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女青年参加网上报名后,系统依据高考分数择优选择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网上应征报名统一于8月5日结束。

省征兵办负责人介绍,我省今年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紧盯关键环节,公平征兵程序,公示阶段结果,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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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征兵办负责人介绍,所有应征入伍的青年能够享受优待金、录取和安置等政策。

服役期间,由入伍地发放优待金,标准为不低于批准入伍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退役时,军队按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我省按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士官服役满12年的、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实行指令性安置;符合国家安置条件而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官和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分别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和3倍发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省征兵办负责人还表示,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把更多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征集到军营,进一步提升全省大学生征集比例,国家给予大专以上学历应征入伍青年(含大学应届、往届和在校生)更多优惠政策,包括本专科学生享受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享受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学费补偿代偿和减免政策;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符合相关规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等。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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