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渊 一条斑马线,折射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晋城的十字路口,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现象:马路对面的信号灯上显示着红色,而斑马线上却“热闹”非凡:有年事已高的老人,有抱着小孩的妇女,还有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和穿着时尚的漂亮女郎……他们视红绿灯为摆设,不顾红灯的危险穿越马路。这就是被人诟病的“中国式过马路”。
“今年上半年因机动车斑马线上未按规定礼让行人,行人未按规定行走而发生的事故就占到295起事故总数43.8%。”市公安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面对惨痛的数据,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决定采取行动,改变“中国式过马路”这一陋习。经过认真分析各类事故案例,他们发现之所以存在“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与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不严,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关,要让行人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不仅需要“温和”的引导,也需要有严厉的管制和强制的约束,文明的软力量与法律强制威慑力相结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为此,市公安交警二大队除加大文明宣传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外,决定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严格处罚。他们在处罚现场实行“4+4”模式,即4名路面民警和4名志愿者劝导员。处罚过程实行全程执法记录仪开启,手持摄像机录像以及充分利用现有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交通监控资源,加大对处罚现场的管控力度,形成严管严治氛围。此外,还将对所有执法过程进行存档,为之后进行曝光提供资料凭据。
整治行动虽然刚刚开始一个月,但已收到明显成效。“近一段时间以来,辖区内礼让斑马线、行人文明有序过马路的现象明显增多,‘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正在逐渐消失。”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说。
虽然成效初显,但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并没有放松执法力度。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警表示在今后的执法中,将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解决全程对闯红灯行为进行监控的问题,解决交警人不在岗时不能处罚闯红灯的问题,解决运动式执法一时紧一时松的问题,并将闯红灯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逐步建立健全整治闯红灯的长效机制,让人们在自觉守法中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