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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余名贫困患者将享医保新政

2017-09-27 18:21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记者陈马利 通讯员赵鹏报道 “真是不敢相信!45175元的住院费用,最后我个人只需要掏3247块钱。”9月21日,沁水县土沃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师傅在市人民医院出院结算时,当工作人员告知能够报销93%时,他连连称赞:“咱们的医保政策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高师傅口中的医保新政,就是我市开始执行的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台的一系列医疗保障帮扶新政。在市人民医院医保科,记者了解到,与高师傅同一天出院结算的还有4名患者,都按新政策报销了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高达8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贫困人口深度贫困中的支出型贫困问题,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医疗保障帮扶制度,制定了《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

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对贫困人口实施“三保险、三救助”六项措施。其中“三保险”指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自付住院实行“136”控制机制,即县级医院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费用负担总额不超过10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6000元,超过部分由人社部门医保基金兜底报销。同时,由省财政和县财政给每位参保贫困人员出资50元,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对患者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再报销85%,个人自付15%。“三救助”是指:一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由财政资金给予全额救助。二是对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每人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对有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三是对少数农村特困人口由民政部门特殊帮扶,重点救助目录内个人自付“136”封顶额和目录外15%费用部分仍无力负担的特殊困难人群。

记者获悉,省里新推出的医保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市高度重视,市人社局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市立即按新政策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不等不靠,各司其职,积极行动,确保省委、省政府的扶贫政策立即落地,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我市各定点医院住院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一站式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在我市各定点医院全面开展,全市5万余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也将及时享受到新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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