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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问题 精准发力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晋城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就空气质量问题答记者问

2017-11-23 17:00 太行日报

□本报记者 卢科  近日,记者从有关媒体了解到,我市10月份空气质量同比明显下滑,被省里通报。就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

1、为什么10月份我市因空气质量下滑被省里通报计罚款?

为了确保我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传导压力,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按月通报、年底结算。

今年10月份,我市空气质量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在全省11个地市中排名第六,在京津冀“2+26”28个城市中排名第七;PM10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11个地市中排名第五,在京津冀“2+26”28个城市中排名第七,尽管PM2.5浓度与当月全省平均水平持平,PM10浓度好于当月全省平均水平,但是与去年10月份PM2.5浓度2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43微克/立方米相比,分别上升了139.1%和113.95%,致使我市被省里通报,10月份被计罚1590.94万元。

2、据了解,今年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很大,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那是什么原因导致PM2.5指标同比大幅上升呢?

2016年10月份,因为我市市区降水量大(达到85.3毫米,为近5年同期最高),相对湿度低(市区相对湿度≥80%的天数为11天),无静稳天气,气象条件极佳,非常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和降解,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11个地市和京津冀“2+26”28个城市中均排名第一。今年10月份,我市的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一方面整体气象扩散条件不利,降水量明显减少(仅为65.1毫米),相对湿度高(相对湿度≥80%的天数为22天),静稳天气频现;另一方面去年11月份,环保部将全国各地市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以后,从设备、技术、标准上都提升了水平,监测数据更加精准、规范,具有可比性。

3、针对10月份的空气质量情况,我们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针对10月份的空气质量情况,我们正视问题,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秋冬季攻坚力度,在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淘汰燃煤锅炉、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的基础上,采取了强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格“禁煤区”燃煤管控等一系列举措。截至目前,共对866家各类“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坚决整治,对5家火电企业、14家钢铁(冶铸)企业及89台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了对标改造,对建成区112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淘汰取缔,对466家涉排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了治理,完成了101132户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对528家工业企业和428家企业分别采取了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措施。

4、我市11月份以来的环境空气质量如何?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11月以来我市的空气质量显著改善。11月1日至18日,我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11月同期的11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7.5%。

5、下一步我们还有哪些改善空气质量的举措?

针对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我们将严格按照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直面问题,攻坚克难,坚决完成环保部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同比下降10%”的冬防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措施:

一是强力推进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实施停产整治,并给予上限处罚。

二是强力推进减煤压煤专项整治。强化41平方公里“禁煤区”燃煤管控,实行24小时联合执法、巡查,严防散煤流入禁煤区。全面完成11.1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三是强力推进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建筑施工工地以及道路运输扬尘的管控力度,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坚决实施重处重罚。严管严控中、重型运输车辆,有效减少尾气污染。

四是强力推进精准治霾。依托中国环科院“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运用高科技手段,对雾霾成因进行深度解析,科学制定综合解决方案,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靶向治理”提供支撑保障。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各县(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每半月进行排名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县(市、区)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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