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省2016年度市级人民政府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评结果,晋城市与太原等四个城市被评为“优秀”等级。
2012年12月晋城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省唯一的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市发改委作为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牵头部门,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开展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初步建立起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低碳发展规划引领。晋城市编制完成了《晋城市“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晋城市低碳发展规划(2013—2020)》,制定出台了《晋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暂行办法》、《晋城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下降强度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范围,为完成碳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制定了具体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晋城市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低碳示范标准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低碳产业园区示范标准》、《低碳工业企业示范标准》、《低碳农业企业示范标准》、《低碳服务业企业示范标准》、《低碳乡村示范标准》、《低碳社区示范标准》、《低碳公共机构示范标准》和《低碳家庭示范标准》等8个示范标准,此项工作属全国首创。
深化能源革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实施 “气化晋城”战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省率先实现“气化晋城”的实施意见》,煤层气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全国领先,城镇气化率达96%以上。注重发挥产业结构调整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积极效应,产业转型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非煤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11.3%和37.6%,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占GDP比重达41.9%。
推进低碳试点示范。针对产业类型和地区特点,严格按照低碳示范标准,开展了低碳示范新区、低碳示范园区、低碳示范企业、低碳示范乡村、低碳示范单位(家庭)的评定。同时开展低碳理念进机关、低碳行为进人心活动,在全市营造起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对全市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72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碳盘查工作,准确掌握了各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情况,获取了客观的碳排放数据,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奠定了基础。(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