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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区又有两条街道新增“电子警察”

2018-08-23 17:37 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记者赵明德报道 市区又将新增两个“电子警察”抓拍深受市民诟病的交通陋习。近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四大队获悉,近期将在凤城路和金鼎路各新增一个交通监控设备,主要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的两个交通监控设备分别位于凤城路凤城北小区人行横道处、金鼎路茶园社区口北200米处。从9月13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行经以上路段的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实施检测拍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主要是指机动车违反禁行、禁停、禁转等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主要是指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压、越单黄实线或双黄实线,在不允许掉头的路段掉头,实线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去年以来,交警部门先后在市区多条路段安装了交通监控设备。这其中,市公安交警二大队率先在苑北路晋城十中门口路段安装的斑马线监控设备,启用当天就有150多辆车因不礼让斑马线被抓拍。目前,市区新增交通监控设备的路段交通秩序均大有好转,既促进了机动车驾驶员法律素养的养成,也保护了行人的优先通行权。

采访中,有不少车主表示,对“礼让斑马线”的具体内容不太了解,为此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此外,机动车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得以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行人让行,但行人主动让行或示意车辆先行时,机动车在有停车动作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先行。

交警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斑马线”前,请放慢速度,让行人在斑马线上走得放心、安全!同时也希望行人能遵守交规,走斑马线,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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