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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利剑出鞘保平安—— 全市公安系统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2018-09-06 08:38 太行日报

□田凡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系统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始终坚持主动进攻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上半年,全市接警数同比下降8.86%,刑事类警情下降25.45%,治安类警情下降3.56%。

“全市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一定要深刻认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一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这是市公安局向全体公安干警提出的要求,也是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

压实责任,统筹资源

根据案件性质和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对侦办的案件实行分级侦办制度,有效压紧压实了各层级案件侦破的工作责任,统筹各方面资源手段,对黑恶势力犯罪实行集约、高效打击。其中,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牵头侦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各县(市)公安局、分局负责侦办涉黑涉恶犯罪集团等有组织犯罪案件;各基层派出所负责侦办案情简单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切实强化挂牌督办机制,落实分级督办责任。对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案件所在地公安机关“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督办案件由刑侦部门直接组织,在资源、手段、装备等方面全力支撑保障,进一步提高案件攻坚能力。对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案件,则明确案件所在地公安机关“一把手”为专案组长,刑侦支队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强化专案侦办。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在开展面上打击整治的同时,主动加强对全市黑恶势力犯罪特点的工作研判,确定侦办重点,积极深挖打击。

突出重点,专案攻坚

在巩固和优化专案侦查、合成作战能力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强化专案指挥、增强证据、侦办程序意识,始终聚焦12类黑恶势力和12个延伸打击重点,坚持扫黑除恶与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严打农村地区各类霸痞,严打矿产资源领域和工程项目建设各类黑恶势力等相结合,集中力量打击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团伙,铲除经济基础,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整治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深入摸排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市公安局建立涉企案件通报制度,对发生在我市涉及企业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堵路拦路、强买强卖等具有黑恶犯罪嫌疑的警情,及时开展梳理分析。同时,建立医院就诊信息通报机制,对全市各个医院就诊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伤情人员,及时通报展开调查。

针对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犯罪,市公安局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逐一组织过筛排查,对涉债警情逐条分析串并,为打击该类涉黑涉恶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多个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恶势力集团(团伙),有力地震慑了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涉黑涉恶犯罪,民间借贷行业的规范化效应逐步显现。

综合研判,动态管控

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市公安局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业系统应用,实现举报线索流转、研判分析推送等动态管控能力的稳步提升。

通过系统深度应用,市公安局对9类涉恶案件和12类涉黑治安案件以及追讨债务、“黄赌毒”类警情进行综合研判,全面掌握黑恶犯罪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组织开展调查。针对黑恶线索的转递、交办、核查、反馈工作,建立起来人、来电、来信以及网络举报线索的双查制度,在核查黑恶线索同时,反查相关部门核查工作是否到位。

此外,市公安局还加强内外协调配合。一方面打通内部线索转递渠道、融合各部门资源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帮助解决案件侦办中有关手段运用、法律适用等问题,确保案件侦查效率和办案质量;另一方面与检法部门建立落实个案会商机制,及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会商,指导案件侦办,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审、快判。

边扫边建,长效治理

按照边扫边建的战略部署,市公安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相继建立了线索收集核查、案件挂牌督办、部门沟通协作等多项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加严密细致、更为严格规范。

严格落实省“两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起“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以及领导干部过问涉黑涉恶案件等三个重要台账,不断规范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主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仗”。与旅发委联合打击文物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与民政部门联合打击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黑恶违法犯罪,与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恶违法犯罪,与国土、煤炭、安监、煤监等单位协作,严打矿产资源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社会面宣传,先后制作了扫黑除恶动画宣传片、漫画、巨幅海报等,形象生动地将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组织民警以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公安文艺小分队演出等形式,深入社区、街道、农村、车站、广场等地,全力以赴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同时,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典型案例,广泛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黑恶犯罪的信心、决心和力度,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了全民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受理举报方式

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进驻我省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29日;举报电话:0351-3805051、3805052、3805053;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1809邮政邮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山西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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