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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热的“热点”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2018-10-16 09:35 太行日报·晚报版

问:很多居民小区已安装了热计量表,但是为什么收取供热费却还要按面积收?

答:按照有关规定,计量收费都是按供热面积提前收取的,供热结束后按照流量计算费用,多退少补。我市的流量计算,采取的是节余的退给用户,多出的仍然按照用户家庭的供热面积来收取,超出流量不再另计算费用。

问:如果家里不住人,是否需要办理报停?报停后是否还需要交供热费?

答:市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住户不需要供暖,应主动到热力公司服务大厅报停。“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报停的用户,应交30%的基础供热费。”这位负责人说,由于供热行业的特殊性,销售对象为定向区域内的固定用户,报停用户虽然没有使用但占用了一定的供热资源,报停用户剩余的供热能力因不能向其他用户转移销售而产生的固定成本费用称为基础热费。

问:新入网用户需要交纳“入网费”吗?

答:以前,新入网用户要交纳“二次网工程材料费”,也就是入网费,当时的收费标准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收取,但是从2010年起就不再收这项费用了。

小编提醒

供热期间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就近到换热站反映情况,或拨打供热服务热线2040130、2312590,请市热力公司的专业人员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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