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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11处省级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不得拆除、改建、新建

2018-12-14 13:47 太行日报·晚报版

据《三晋都市报》消息 近日,省文物局、省住建厅联合划定了180处省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筑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其中,涉及晋城的有11处。

省政府印发通知,公布18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涉及晋城的11处包括:怀覃会馆、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大南社土地神祠、西四义普觉寺、上伏大庙、团西炎帝庙、良户古建筑群、上阁龙岩寺、上木亭大庙、中国抗日军政大学太岳分校旧址、田庄全神庙。

我省明确,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开展危害文物本体安全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履行报批程序。此外,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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