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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耀中华·身边的感动】晋城:老人去世后无偿捐献器官

2017-06-08 17:46 太行日报·晚报版

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71岁的老人常应门心里踏实了。

2017年2月28日,常应门老人拿着遗嘱走进了晋城红十字会办公室,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自愿去世后无偿捐献全部器官。5月16日,老人又正式签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儿子、儿媳、孙女和孙子在上面签了字并按了红手印,这是高平市签署的首例遗体捐献登记表。

“人死后不过都是一抔土,为什么不把人体器官捐献给国家呢。”常应门老人躺在床上气息微弱地说道,“即使器官衰竭了,还有遗体可以搞科研,能在弥留之际给国家做点贡献,不占村里的土地,也给孩子们省点麻烦,不是很好的嘛。”

常应门是高平市寺庄镇王报村人,中共党员,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望云煤矿分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在岗时工作兢兢业业、克己奉公,退休后他发挥余热,总是为村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了丰富村里老人们的文化生活,他自掏腰包修建了一个简易的乒乓球室,做了乒乓球台案,购买了器具,供老人们休闲娱乐。

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5月,常应门在长治市白求恩和平医院被诊断患上了食道癌,经过一段治疗后虽有所好转,但时间不长,病情再度恶化。70岁的他毅然做出了捐献人体器官的决定。“我是党员,党教育培养我一辈子,我就要用生命报答党的恩情。现在老了、病了,不能为人民服务了,这是最后做点贡献了。器官能用捐器官,不能用捐遗体,临终再为党做点事,我就心满意足了。”老人眼里噙着泪花。

捐献器官是老人最后的心愿。病床前,老人的话一出,除了孙女赞成,其他家人想都没想就回绝了,都不同意,认为这与农村的习俗背道而驰,人死后就得完整地入土为安,这样做会背骂名的。“我是党员,应该为党牺牲一切,何况自己的躯体呢?而且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别人,或用于医学科研教学实验,百利无一害,何乐而不为呢!”老人最终说服了家人。

后来,老人让孙女上网查询捐献器官的办法途经,同时也找人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承担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事务的晋城市红十字会。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老人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5月16日,晋城市红十字会与高平市红十字会人体捐献通信员上门看望老人,为老人带去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老人在上面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张桂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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