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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2-03-29 14:37 太行日报

今年,晋城市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2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全市保障人数达11.1万人。

为保证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市财政局近日及时下拨资金460万元。此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91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达1968元。(焦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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