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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位居全省第一

2012-06-30 10:53 新华网

近6年来,我市连续7次调整提高了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位居全省第一,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看病贵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91%,最高支付限额为4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超过我市社会平均工资48701元的6倍(292206元),达到了8.8倍;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75%,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7.5万元,超过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7元的6倍(120762元),达到了12.4倍。(供稿:郭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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