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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居民希望物业先提升小区安全感

2012-12-10 19:19 太行日报

日前,省住建厅出台《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将物业服务内容分成一般规定、公用部位维护养护、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六大部分,其中的服务内容更是制定得非常详细。新的标准需要物业公司花费一些时间来改善、提升,那么小区居民希望物业公司先加强哪些方面的服务呢?近日,记者深入市区多个居民小区走访发现,多数业主最希望物业能先提升小区的公共秩序维护。

六成市民认为小区不够安全

近年来,公安部门深化社区警务,不少小区也安装了监控探头。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约六成的市民认为小区还不够安全。

“去年,我们小区连续发生4起单身女子遭抢案件。”家住凤鸣小区的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也差点成为受害者。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李女士下夜班回家,走在小区里发现有一名戴口罩的男子总跟着她,情急之中她跑进一家还没打烊的商铺,才甩开了这名男子。李女士认为,小区物业至少应该在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进行盘问,遇到有人往小区外搬东西也应进行登记。

凤台小区居民刘先生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认为像凤鸣、凤台这类出入没人管的开放式小区太不安全,可疑人员、小商贩可以随意出入,小区里总是乱糟糟的。除了在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刘先生表示还应该有人对小区车辆的停放进行管理。“每天晚上,我们小区里的车辆停得是乱七八糟,有个急事都甭想开车出门。”刘先生说,物业应该派人指导有序停车。

走访中有很多居民表示,先“安居”才能“乐业”,“小区安全有秩序”应成为小区物业管理的第一步。做到这一点,物业公司其他方面的服务才有了提升的基础。

业主有望按服务质量交物业费

在《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将物业服务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五级为最高等级。记者注意到,在“公共秩序维护”一项中,“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阻止小商贩和可疑人员随意入内”、“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有序停放”等规定,成为对小区物业最基本的要求。

今后,物业最低也要达到“一级标准”。等级越高的小区物业,要执行的服务内容也更多、更严格。比如“五级标准”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中,与“一级标准”相比增加了45岁以下的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要占总数的60%以上,在出入口进出高峰时间段设双人执勤,对装修及其他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外来人员要进行访客登记,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定时巡查公共区域,监控室24小时值班,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收到报警信号要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等内容。

“规定是规定,小区物业做不到该咋办呢?”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执行力度表示质疑。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物业服务标准,对物业企业各类服务项目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有利于业主监督企业服务行为,对规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解决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纠纷很有意义。

《标准》实施后,住建部门将根据此标准考核物业企业,并于明年起开始评定星级物业服务小区,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今后,居民小区的物业服务不但有章可循,业主还有望根据服务质量的好坏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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