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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公安交警大队制定出台驾驶人强化教育培训“四项新规”

2016-07-21 11:24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行为习惯,高平公安交警大队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年规划,制定出台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四项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为推动高平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建立驾驶人记满分教育培训学习制度。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组织进行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培训。

二是建立重点驾驶人教育培训审验制度。对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在进行审验时,组织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教育培训。

三是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警示教育制度。对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实习期结束三十日内,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的同时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是建立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对所有初学驾驶人在学习科目一考试前,开展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法制讲座、事故预防、安全文明驾驶、现场急救、交通安全常识等方面教育。

通过建立驾驶人教育培训四项制度,切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李雷平 牛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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