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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2017上半年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

2017-07-07 20:11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为营造“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7月6日下午,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晋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作富介绍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晋城市农委副主任李治国、晋城市水务局副局长焦林林、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尚济民、晋城市畜牧局副局长牛靖宇分别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在晋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紧紧围绕“政府主抓统一领导、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合力开展专项整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着力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了安全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今年上半年,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方面,晋城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坚持将检验检测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等环节开展抽检监测专项行动,结果表明,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中有升;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方面,晋城市各级各部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行为,强化监管,先后开展了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30余次,截止6月底,全市共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150起(其中,涉刑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刑拘8人,逮捕3人,取保侯审8人,1人由刑拘转为取保侯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涉案货值33.13万元,罚没金额合计119.29万元。此外,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接受验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项目实施过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逐步形成。

“今年以来,‘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专线共受理举报投诉及咨询232件(立案查处25件),所有投诉举报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办理,并反馈至举报人。”李作富表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将坚决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的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记者提问摘要】

1、问: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成后,能为晋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哪些社会效益?

答:晋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项目建设是积极响应农业部、省农业厅相关文件精神立项实施的,通过两年来的建设,该平台已初步建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以及追溯编码、智能识别、电子标签、多媒体查询等技术,建立的集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为一体的数据信息系统,贯穿整个农产品生产、检测、流通环节。该平台包括3大数据平台和6套软件系统,具有农产品生产操作追溯、安全生产预警、统计分析、条码打印、短信发送和消费者端的质量追溯、反馈等功能,通过将农业生产的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搭建起数据整合、查询、分析、预警平台,初步建立晋城市“市、县、乡、基地一体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为农业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信息化、可视化服务,从而实现安全可预警、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认定、产品可召回,大幅延伸监管能力,推动传统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效化和信息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切实提高晋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问: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肉类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畜禽屠宰一边连着养殖企业,一边连着广大消费者,监管作用显而易见,作为承担屠宰监管职能的畜牧兽医部门是如何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

答:晋城现有经市政府审核发证的畜禽屠宰企业12家,其中猪屠宰企业8家,牛羊屠宰企业2家,鸡屠宰企业2家,全部分布在全市六县(市、区)。其中,8家猪屠宰企业中,设计屠宰能力合计约为100万头,2016年实际屠宰生猪173536头,检出并处理病害猪58头,处理不可食用肉近7万公斤;2家牛羊屠宰企业设计屠宰能力各3万头只,2016年实际屠宰牛羊4000余头只;2家鸡屠宰企业中,高平市长平禽业处于停产状态,沁水恒泰设计年屠宰能力4—6千万只,2017年前半年屠宰肉鸡800多万只。

在畜禽屠宰监管方面,晋城市进一步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格畜禽入场检查制度,要求屠宰企业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严格进行检疫检验,加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建立屠宰厂(场)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及时和药监、公安配合,彻底铲除窝点,确保上市动物产品安全。

3、问:前段时间,北京多个超市活鱼下架,引发消费者对水产品安全的关注。那么,晋城本地养殖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管工作状况如何?

答:晋城目前共有水产养殖单位67家,其中水库养殖单位12个,流水养殖单位16个,静水池塘养殖单位39个,每年总产量大约2000吨左右;养殖水面380公顷,其中无公害水产养殖7家,产量占总产量的36.6%,全部为冷水鱼养殖的虹鳟鱼和鲟鱼优质水产品。

具体质量监管方面,晋城市渔政部门建立了水产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置举报电话2029793,市里每月抽查5-8家养殖单位对水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对水产品安全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据统计,去年监督检查72次,今年上半年检查38次。多年来,上级水产品质检中心来晋城抽检本地水产品近20个样品,近三年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问:食品生产环节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晋城有何具体措施,确保正本清源、源头治理的成效?

答:今年以来,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的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照风险等级划分监管频次,日常监管机构严格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全市系统集中力量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和处罚处置力度,将食品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升。

5、问:多年来,我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地区,安全问题突出。食药部门在加强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一是提升农村监管能力,建立了覆盖全市乡镇、办事处的77个食品药品监管站,充实基层站所人员402人,聘请村级协管信息员2197人。二是加强专项检查、隐患排查、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农户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四是对农村食杂店、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集中监督检查,突出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的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遏制问题食品在农村地区出现,农村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问:食药监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有什么针对性的举措可以确保市民在网上叫外卖是安全的?

答:随着互联网经济是迅速发展,新的业态不断涌现,新的消费方式也不断增多,互联网食品消费平台日益增加。国家总局出台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经营者,应该在其主页面显著的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一要注意关注第三方平台是否取得省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号,二要关注餐饮食品提供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订餐平台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具体经营地址以及送餐活动食品安全要求,三是关注送餐卫生和送餐时间、送餐工用具、送餐方式、送餐品种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日常消费中,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疑问,可拨打“12331”电话举报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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