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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体店不得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市食安办就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答记者问

2017-07-13 15:11 太行日报

□本报记者 吕 媛 实习生 牛硕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老百姓能否吃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而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百姓健康,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民生问题。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7月6日下午,全市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食药监局、市畜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市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食品生产环节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源头治理的成效?

答:首先明确企业是第一责任,以乳制品、肉制品、食醋为重点,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顺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信息可查询、风险可管控、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的管理目标。其次是依照风险等级划分监管频次。我们对风险等级为D的企业一年进行4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C的企业一年进行三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B的企业一年进行两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A的企业一年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基层监管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采取规范化流程、格式化表格、痕迹化管理的措施,对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等八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四是集中力量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食醋、肉制品等七个品种为重点,突出对原料进厂、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销售溯源等四个环节进行规范,消除安全隐患。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重点领域,坚决取缔五证生产食品行为。着力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掺杂使假、过期翻新和“两超一非”问题。五是加大监督抽检和处罚处置的力度。针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行政处罚与监督整改相结合,加强对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将食品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

问:现在有很多市民会选择在网上叫外卖,网络订餐很方便但同时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食药部门如何确保“网络订餐”的安全?

答:针对“百度外卖”、“美团”、“饿了么”等多个网络订餐消费平台,2016年食药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重点是:第一,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一致。第二,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和交费的,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办法》还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经营者,应该在其主页面显著的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我们在此提醒消费者,网络订餐时,消费者要关注第三方平台是否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号,也就是说它是否合法交易平台;二是关注餐饮食品提供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订餐平台主页醒目位置公示;三是关注送餐卫生和时间、用具、方式、品种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疑问,可随时拨打“12331”电话举报和咨询。

问: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成后,能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哪些社会效益?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近年来我市没发生过一起影响较大的农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全市农产品的加工生产者不断增加,农产品不断丰富,但目前的市场监管手段和力量还较薄弱。农业部门必须要建大数据、大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就是在此背景下建立的,通过两年建设,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已初步建成。这个追溯平台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将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为一体的数据信息系统,贯穿整个农产品的生产、检测、流通环节。一期工程结束以后,市、县、乡的三级管理平台将建成。二期工程结束后,每个蔬菜大棚里都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从农产品生产操作、安全生产预警到统计分析、条码打印、短信发送和消费者终端的质量追溯都可以进行追溯,大幅度延伸了市场监管能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效化和信息化的转变,切实提高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问:肉类安全问题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畜牧兽医部门是如何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

答: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方面,一是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市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标准规范进行检查整顿,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4家。二是认真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通过摸底调查、法规宣传、无害化处理监管、代宰行为、落实“瘦肉精”检测制度、打击私屠滥宰等,我市畜禽屠宰企业达到了逐步规范。

三是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监管的各项要求。对进入屠宰场的牲畜做到佩戴耳标,所持检疫合格证明有效,并进行检查登记。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对检出阳性的按要求进行确证并溯源处理。近年来我市未检出“瘦肉精”呈阳性。

四是加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各畜禽屠宰厂(场)建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修割不可食用肉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各屠宰厂(场)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畜禽进厂(场)时间、数量、产地、供货者、屠宰及检验信息及出厂(场)时间等信息,当市场上发现问题肉时可及时召回并追溯来源。六是加强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市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一旦接到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问:我市本地养殖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

答:目前我市共有水产养殖单位67家,其中水库养殖单位12个,流水养殖单位16个,静水池塘养殖单位39个,每年总产量大约2000吨左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负责本地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市渔政部门负责全市本地养殖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市渔政站设有举报电话。市里每月抽查5—8家养殖单位,去年监督检查72次,今年上半年监督检查38次。我们主要针对养殖生产环节进苗孵化、渔药使用、饲料的使用贮存情况,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持证情况及三项纪录建立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农业部和省里相关部门来我市抽检本地水产品近20个样品,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最近我市三年的检测结果全部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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