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并村简干提薪招才建制”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发展活力,高平市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开展撤并行政村工作,预计月底结束。
高平市立足市情,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充分征集民意、借鉴撤并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高平市开展撤并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撤并户籍人口200人以下的村,200至300人的村鼓励撤并,建立大村或中心村”的工作任务。据统计,高平市200人以下的行政村共有13个,涉及8个乡镇;200—300人的共有32个,涉及14个乡镇。
市、乡两级分别成立撤并行政村工作领导小组,市里向乡镇派驻工作队,乡镇向撤并村派驻工作组,建立了市领导联系乡镇、工作队包乡镇,乡镇领导联系村、工作组包村的责任体系,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抓撤并工作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依法有序推进。组织专门力量对撤并村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全面进行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妥善处置村级债权债务。被撤并行政村实行“四不变”:原有各项经费保持3年不变;原则上并入村的村“两委”成员不变;被撤并村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保持3年不变并计作连续工龄,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对撤并行政村涉及到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低收入村的帮扶政策不变。对撤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民主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驻村帮扶作用,听取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防止引发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同时,高平市将撤并行政村工作与市乡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相衔接,同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开发、异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农村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推进,互相促进。在充分考虑村上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讯状况、资源产业优势、人口结构现状等实际因素基础上,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撤并方式和规模。
截至目前,涉及5个乡镇11个行政村均已完成撤并前期工作,现正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其他乡镇撤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李彩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