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要涨了!最低每人每月123元,最高每人每月143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经报请晋城市政府批准,按照“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我市从2019年开始,对全市65岁及以上城乡参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元,其补助资金除享受西部政策县由省级财政负担外,其他县的补助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
至此,晋城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平均发放水平最少将达到每人每月123元,部分财力状况较好的县区将达到每人每月143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体待遇处于全省前列。各县(市、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长期缴费且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居民,每多缴费1年,每月将多领1元的年限基础养老金。(孔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