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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法院推出“速裁程序”提升办案效率

2019-03-15 16:50 太行日报

本报讯 3月8日,陵川法院就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3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依法审查,简案快办,当庭作出判决。这是新《刑诉法》第三次修正案颁布后的首次适用。

陵川县检察院于2019年3月4日相继起诉、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3件案件,有危险驾驶罪2件、交通肇事罪1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值班律师全程提供法律帮助,见证了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过程。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适用速裁程序建议,经陵川法院审查,听取被告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交通肇事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与受害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检察机关已先行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

基于《刑诉法》修正案颁布后速裁判决书式样未见公布,审判人员在积极联系试点法院获取参照文书后,根据《刑诉法》之规定,不受庭前送达期限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限制,但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并听取了值班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进行宣判。闭庭后,及时送达了判决书。庭审案用时10分钟,较以前试行“ 轻刑快办”机制案缩短20分钟。

简案快办、速裁程序的推开,既能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实现公平正义,又能破解案多人少现实困境,通过提高审判效率,让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及时获刑、接受教育矫治过程中,切身感受刑罚并非无情,自觉接受改造,尽快回归社会。 (刘晶 周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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