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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禁止开发商交房时在房价外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

2019-07-03 15:27 太行日报·晚报版

山西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措施,规范燃气工程安装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不合理收费和垄断安装行为,严禁开发商交房时在房价外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

据介绍,山西省各级发改部门将对当地收费明显偏高(3000元/户以上)的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开展成本调查,摸清成本底数,切实降低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同时,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将纳入房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房时不得在房价外向用户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对未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的既有住宅,如加装管道燃气设施,按照产权划分,由产权所有人负担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收费标准由产权所有人与安装企业协商确定。

山西省将构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各级住建、城管部门将鼓励具备燃气工程安装资质的企业,包括城镇燃气企业跨区域开展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应当公开招标投标的燃气工程安装项目,其招标过程信息,特别是中标价格必须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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